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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2exam.com整理 2007-1-13 14:49:57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地处西北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的安宁区,文化气氛围浓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545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7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政治理论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等教学单位。有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物证技术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等实验室和教学、科研辅助机构。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学校设有32个本、专科专业,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13个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已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优势学科,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成为甘、青、宁、新地区独有的特色学科。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5个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现有教职工626人,专任教师37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5人,并在国内聘请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有享受国家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2人,有多人受聘为其他院校兼职硕导。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12000余人,截止目前,已累计向社会输送3万余名本专科学生、成人学生和在职干部。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云南边防总队等单位先后签订协议,成为上述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基地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7项,发表学术论文1700余篇,获得专利1件,出版专著、教材64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奖励24项;获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36项,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5项。据2004年9月5日《中国青年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在全国487所非重点大学科研综合实力排名中,我校名列第95位。学校主办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甘肃政法学院成人教育学报》等2个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获第二、三届全国百强学报,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2004年以来,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学校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多次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与英国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先后派遣30多名学生赴英国、东欧、独联体国家读硕士、博士学位。

    我校艺术学院成立于2003年12月,是一所年轻、充满活力的学院,目前设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来自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河北等省的学生300名。该院聘请我国著名画家、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杜大恺先生担任该院名誉院长。艺术学院下设3个教学研究室:艺术设计基础课研究室、艺术设计专业课研究室和艺术设计教育研究室,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和多个美术类现代化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目前,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 的办学理念;坚持从严治教的方针,为把甘肃政法学院建成一所“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高等政法学府”而奋斗。

    2007年,我校将在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北六个省份招收100名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08):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设有平面设计、环境艺术、刑侦素描3个专业方向。该专业系统学习设计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加强设计理念、设计思维、设计技能的训练,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思维能力、鉴赏能力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艺术设计与刑侦素描工作基本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素描、色彩、透视与解剖、基础图案、三大构成、字体设计与编排、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广告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CI设计、电脑Photoshop、制图与手绘表现、室内设计与中外风格、园林与景观设计、展示空间设计、电脑3ds max、刑侦素描等。

    毕业生面向广告、商业、媒体、环艺、印刷、院校、公安司法机关等单位就业。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科类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学费标准

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艺术()

100

甘肃、山东、山西、河北、湖北、湖南

5500/

素描、色彩

四、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⑵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及考试。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东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736-7

200738

青岛市鄱阳湖路5号甲

山西

太原科技大学

2007311-12

2007313

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07316-17

2007318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00734-5

20073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

湖南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2007310-11

2007312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甘肃

甘肃政法学院

2007311-12

2007314-15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

   ⒊报名手续:报考学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招生准考证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底片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⒋报名考试费用: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报名收费标准。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自备画板、颜料等画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证。

   ⒉考试内容: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总分100分,其中素描占50%,色彩占50%。

   ⒊考试成绩通知:凡参加专业课考试学生,我校于4月初寄发“专业课成绩通知单”及我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考生为合格考生。

六、文化课、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

   ⒈考生需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⒉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参见普通高校招生要求。

七、录取

   ⒈我校录取艺术专业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对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录取分数线确定,依据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⒉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八、报到

   ⒈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省份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九、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学年·人,住宿费1100元/学年·人,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执行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

十、联系咨询方式

    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01433、7601468                  传真:0931-7660023
    网址:http://www.gsli.edu.cn                 邮箱: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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